

在城市化發展的進程中,建筑垃圾是不可避免的產物。在城市建筑垃圾處理問題上,需要加大監管力度,從源頭控制建筑垃圾產生,更需要各大密集配合鼎力支持。為了鼓勵建筑垃圾處理廠家積極投身于建筑垃圾處理再生利用行業,政府針對建筑垃圾處理行業出臺稅收減免政策。

早在2008年,專門設立了“激勵措施”一章,其中對相關稅收扶持政策進行了原則性規定。法律第四十四條規定:*對帶動循環經濟發展的產業活動給予稅收優惠,并運用稅收等措施鼓勵進口*的節能、節水、節材等技術、設備和產品,限制在生產過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產品的出口。而現如今利用固體廢棄物生產建材已作為重點發展方向和投資領域被列入“十二五”規劃。

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問題已經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各地政府在積極倡導將建筑垃圾粉碎制再生建筑材料使用,*政策也做了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環境的相關政策措施,有關各部委都將建筑垃圾資源利用列入了“十二五”規劃。對于建筑垃圾的再利用資源化處理,將會是一大趨勢,也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必然走向。只有符合時代發展潮流,才能發展壯大。

本文編輯Q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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